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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理解日菲安全合作》

制度化、網絡化 日本能力嵌入菲國體系

菲律賓海巡署人員登上日本援助建造的MRRV巡邏艦(美聯社/達志影像提供)
作者
王彥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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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外交與安全政策研究者,經營「Interpreting Beijing」網站。

  • 近年日菲安全合作加速深化,若僅從中國威脅、地理條件或美日同盟關係角度來理解仍不完整。
  • 經數十年累積的ODA援助關係,使日本在菲律賓建立其他東南亞國家難以比擬的安全合作深度。
  • 日菲安全合作未侷限於雙邊架構,而是持續嵌入與美國、澳洲等國交錯連結的多邊安全網絡。

近年,日本與菲律賓的安全合作關係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化。

2025年9月,《日菲相互准入協定》(RAA)生效;2026年4月,日本首度實兵參與美菲「肩並肩」(Balikatan)聯合演習;5月,日菲將雙邊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此前生效的《相互准入協定》開始適用於多項演訓。兩國亦於2026年1月簽署《物資勞務相互提供協定》(ACSA),並在5月同意啟動《軍事情報保護協定》(GSOMIA)談判。過去難以跨越的安全合作門檻,正被逐步突破。

在上述背景下,不少研究者開始以「準同盟」描述日本與菲律賓的安全合作。此概念確實反映雙方基於中國帶來的安全壓力,因而不斷深化合作。然而,「準同盟」一詞隱含了日菲安全合作存在固定不變的升級邏輯,且極易讓人想像:既然雙方合作密切,未來是否將更接近正式軍事同盟?

日菲安全合作確實顯著深化,但並不意味防衛承諾同步提升。日菲間迄今不存在類似《美日安全保障條約》的共同防衛機制;即使合作持續擴大,在可見的未來,也極難想像兩國將建立傳統意義上的軍事同盟。

若日本與菲律賓並非真正的同盟,究竟應如何理解雙方的安全合作關係?

日菲合作深化 不只因為中國威脅

驅動日菲安全合作深化的主因,最常見的解釋是源自中國的安全威脅。

近年中國的海洋軍事擴張與灰色地帶行動不斷升溫。由日本角度觀之,第一島鏈、巴士海峽與南海已是相互連動的戰略空間;菲律賓亦在南海長期承受中國軍事壓力。

中國威脅確實使周邊國家產生合作動機,惟仍不足以完整解釋當前日菲安全合作的樣態:為何日本在眾多合作對象中選擇菲律賓,以及雙方合作為何非「一步到位」,而是呈現由能力建構逐步延伸至制度協定的模式。

菲律賓過去之所以成為日本安全合作的潛在對象,首先與其地緣位置以及美菲同盟、美日同盟密切相關。然而,地理條件與同盟關係僅能解釋「菲律賓為何是合理的合作對象」,卻無法完整說明「日本為何能在此建立如此深入的安全合作」。這些條件早在冷戰時期便已存在,若其本身足以決定合作深度,日菲安全合作理應更早朝高度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要理解今日的日菲安全合作,必須回到兩國數十年間累積的合作基礎。

1956年的《日菲賠償協定》開啟戰後的雙邊互動關係,當時菲律賓為獲得日本戰後賠償金額最高的東南亞國家。此後,日本與菲律賓的互動逐步由戰後賠償延伸至官方發展援助(ODA)、基礎建設投資、政府部門交流與人員培訓。1993至1997年間,日本一度占菲律賓接受雙邊ODA的57.6%;即使到了2022年,日本占比仍接近三成。

這樣的歷史累積,不僅建立了雙邊官僚體系的互信,也大幅降低了後續推動安全合作的制度門檻。尤其在海洋安全領域,日本長期透過ODA協助菲律賓提升能力,包括艦艇建造、設備提供與人員訓練。這些實質的能力建構,使兩國能不斷在既有基礎上推進更深層次的安全連結。

換言之,地緣位置以及美菲、美日的同盟結構解釋了菲律賓的重要性,而經數十年累積、且長期占據壓倒性比重的ODA援助關係,則解釋了為何日本能在菲律賓建立其他東南亞國家難以比擬的安全合作深度

日本政策鬆綁過程 塑造雙方合作模式

2025年8月,中國海警船在黃岩島附近追逐菲律賓海巡船隻時,意外與自家的解放軍軍艦發生碰撞。一個鮮少受關注的細節是,事件中的菲律賓海巡船BRP Suluan,正是在ODA支援下由日本建造交付的。

此事件可謂當前日菲安全合作的縮影:日本海上自衛隊未直接站上南海前線與中國軍艦相峙,但日本早已透過船隻、人員訓練、通訊與海上感知能力,嵌入菲律賓的海上安全體系。

值得進一步討論的是,當前的日菲合作樣態同樣經歷史長期積累而成。其背景在於,戰後日本的對外安全援助,受到憲法解釋、武器移轉限制及ODA非軍事原則等制度約束,長期排除軍事領域。因此,日本過去主要透過非軍事領域協助夥伴國,包括基礎建設、海巡能力與政府交流。

2014年,日本政府修訂「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首度有條件鬆綁裝備移轉限制。2022年底,日本改定「安保三文書」,首次將「強化友好國家安全能力」列為國家戰略工具。2023年4月,日本創設「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強化支援」(OSA),首度允許以無償方式直接提供裝備給他國軍方,而菲律賓正是首批受援對象之一,同年11月即獲供海軍沿岸監視雷達系統。

正因如此,日菲安全合作的深度大致沿日本鬆綁的政策空間逐步延伸:由ODA支持海巡與基礎建設,到OSA提供安全裝備,再到本文開場所提的《相互准入協定》、《物資勞務相互提供協定》等制度性合作。

換言之,中國威脅觸發日菲安全合作需求,而日本政府鬆綁政策的過程,則決定了不同時期的合作範疇與樣態,最終塑造日菲當前的合作模式

日本如何讓日菲合作跨越政權更迭

歷史因素與政策路徑解釋了日本為何能深入菲律賓的安全體系,另一個關鍵問題是:日本如何確保這種合作積累,不因菲律賓的政權更迭而化為烏有?

以中國因素詮釋日菲安全合作,極易陷入一種誤解:將菲律賓的外交政策過度簡化為「親美」與「親中」路線的延伸。在這套邏輯下,小馬可仕政府親美,故日菲安全合作得以快速推進;若2028年菲國總統大選後出現與北京友好的政府,既有合作即可能停滯甚至倒退。

然而,日本與菲律賓過去十年的互動提供了一個極佳的反例。

2016年杜特蒂執政後,一度與美國保持距離,並尋求改善與北京的關係。若日菲合作僅是美菲同盟的延伸,杜特蒂政權本應是日菲關係的冰河期。然而杜特蒂執政期間,日本對菲律賓的援助亦未曾停止,雙方元首更維持著密切的私人關係。換言之,菲律賓於美、中間擺盪之際,本應是日菲關係的一場壓力測試,但雙方的安全合作仍得以持續積累。

上述歷史說明,雖然菲律賓的對外政策極可能隨政權更迭轉向,但日本的戰略目標極為務實:降低每次政權輪替後,雙邊合作「歸零」的可能性。

在此思考下,日本政府管理對菲關係的政策效果,具體反映在三個面向:

合作對象分散化:菲律賓政治長期受地方家族與區域勢力影響,且正副總統可能不屬同一陣營。日本的資源挹注並非僅集中於首都或當屆政權,而是透過ODA深入地方建設、政府部門與人員交流,使合作不致完全依賴單一政權。

合作機制制度化:近年日本透過《日菲相互准入協定》、《物資勞務相互提供協定》、2+2會談,以及尚在談判中的《軍事情報保護協定》,逐步將原本仰賴政治意願的合作,轉化為固定制度。

合作關係網絡化:日菲安全合作並未侷限於雙邊架構,而是持續嵌入與美國、澳洲等國交錯連結的多邊安全網絡。2024年4月,美、日、菲三國領袖首度在華盛頓舉行三邊峰會;同年稍早,美、日、菲、澳四國軍艦與軍機亦首次在南海海域舉行聯合巡邏與演訓。即便日菲雙邊關係因政權交替出現短期波動,這類多邊機制仍能發揮支撐與緩衝作用。

換言之,日本的戰略目標並非追求菲律賓永遠維持同樣的外交政策,而是透過分散化、制度化與網絡化,使日菲安全合作具備跨越政治週期的延續性。

不是傳統同盟 而是能力與制度的累積

回到本文最初的問題:如果日本與菲律賓並未走向傳統軍事同盟,究竟應如何理解雙方近年快速深化的安全合作?

更貼近事實的理解方式是,不應再將日菲關係放在「夥伴、準同盟、正式同盟」的單線升級思維裡,而應將其視為一段長期合作關係,在安全環境改變後逐步轉化為安全能力與制度連結的過程。中國威脅觸發了安全合作需求,但真正塑造如今日菲安全合作樣貌的,是數十年間累積的戰後賠償、ODA、基礎建設、海洋安全合作與制度交流。

日菲案例也提供理解21世紀安全合作的一個重要視角:儘管全面戰爭的風險並未遠離,但當前安全競爭更頻繁地發生於灰色地帶、海上執法與基礎設施等非戰爭領域。因此,衡量兩國安全關係的深度,不能僅檢視雙方是否存在共同防衛條約,更應觀察一國的能力與制度,已在多大程度上嵌入另一國的安全體系

2025年黃岩島事件中,遭中國海警追逐的菲律賓海巡船上,並未乘載任何日本的共同防衛承諾。然而,參與事件的海巡船艦,以及其背後長年累積的裝備、人員培訓與制度合作,恰恰反映日本在菲律賓安全能力建構過程中的長期投入。這艘船所象徵的安全能力與制度連結,或許比「準同盟」一詞,更能說明日菲安全合作關係的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