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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中國海權擴張-2》

區域協作提高共軍成本 嚇阻海上灰色行動

路透社(達志影像提供)
作者
蔡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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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教授兼任所長,碳權研究與服務中心主任。曾任中山大學社會系教授。紐約州立大學賓漢頓校區社會學博士,台灣大學哲學碩士。

  • 中國的極權制度加上巨大量體,海上灰色作戰對付單一國家極易單點突破,因此需區域協同應對。
  • 菲律賓能快速反應,但無法長期對峙;日本能長期對峙,但無法逼退中共海警。真正曾逼退中國擴張行動的是越南。
  • 東亞諸國可創造一個區域協作準則與有效的制裁方式,加重中國發動灰色作戰的成本。
     

中國海上灰色作戰的顯著成功得利於極權體制與巨大量體。

中共是列寧式先鋒黨體制,整個公民社會被收納到國家機器,國家機器被收納到黨組織,最後權力集中到政治局,乃至於總書記一人。所以當2013年習近平開始他的中國夢,其個人意志就可以透過國務院與中央軍委會聯合指揮的「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來穿透國家機器的各部門,調動公民社會支援國家目標,打通海軍海警、海上民兵與漁業公司,彈性高效地運轉「漁民/海上民兵,海警,海軍」的包心菜策略。

平戰快速轉換加上中國的巨大量體,以艦艇數量與種類的優勢對付單一國家都極容易單點突破,取得壓倒性優勢。

菲律賓缺乏可持續力 日本一貫避免升高衝突

相較於中國的舉國體制,菲律賓反應迅速,但無力持久對峙。在2012年黃岩島事件僵持中,美方居中協調雙方同步撤離,但菲國率先撤離之後,中共隨即封控入口,建立常態化部署,而菲國缺乏足夠的裝備加以反制。後來為了專門對付中國主權擴張,菲律賓在南海仲裁出爐的前四個月,成立了「西菲律賓海國家工作小組(National Task Force for the West Philippine Sea)」,專門對應南海問題。

該小組屬任務編組,雖然協調靈活,可以隨情勢調整節奏,但行動升級時需要經過反覆的政治授權,一旦國內外政治風向搖擺,前線就失去支撐。2016年杜特蒂總統上任之後,對南海仲裁冷處理,以換取中國的經濟援助,整個小組就形同虛設。菲國缺乏可持續的力量投入,明確的政治背書,以及可靠的盟友升級保證,以致於無法拒止中國海警的入侵

以政府組織與治理能力而言,日本是一個真正實踐海洋立國的國家。日本的「海洋基本法(Basic Act on Ocean Policy, 2007)」明確將「海洋」定義為國家核心戰略空間,要求政府以跨部會、首相主導方式統合海洋政策。日本因此成立「海洋政策本部」(Ocean Policy Headquarters),由首相擔任召集人,它不是諮詢會、也不是臨時委員會,而是正式的內閣決策與協調中樞。

理論上日本有能力,也可以調動跨部會,來應處中國海上灰色作戰的挑戰。但因為戰後和平主義的立場,一貫地避免升高衝突,更不願動用更高一層的海軍力量。因此即使海上保安廳擁有精良裝備與高素質人力,也只是跟中共海警維持海面對峙的情況。

這種對峙實際上反而造成中共海警常態巡航的「到場(presence)」證據,支持了中國以海警進行的司法管轄與主權宣示,日本因而處於一種被切香腸般的主權侵蝕過程。這樣的主權侵蝕終究會來到一個令日本無法再繼續容忍的界線,高市早苗的眾議院選舉大勝,顯示了不想容忍的政治態度已經浮現,日本這個自我禁制或許在可見的未來會有所改變。

菲律賓能快速反應,但無法長期對峙,日本能長期對峙,但無法逼退中共海警的主權宣示。真正曾經逼退中國擴張行動的案例,是2014年越南對中國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的激烈對抗。

越南2014抗中啟示 升高共軍常態巡航成本

越南沒有協防條約,也不依賴東協多邊機制,甚至於也不具備與中國匹敵的水上武力。但它是跟中共一樣的共黨獨裁國家,並且自認在歷史上跟中華帝國有上千年的對抗經驗。1974年的西沙海戰,1979年的中越戰爭(中國稱對越自衛反擊戰,越南則稱反中華擴張主義戰爭或北部邊界戰爭),都使得越南對中海油981鑽井平台進入越南專屬經濟區,具有明確的主權侵犯認知。

當時越南投入數百艘漁船,但沒一艘能突破中共的警戒線,中共海警以水砲擊碎越南船隻駕駛艙、電子設備與天線,至少有兩艘越南漁船沈沒,一名漁民喪生。不過此事件引發越南國內反華示威,甚至延燒成對中國、香港與台灣企業的暴力攻擊。一個多月之後,中國在宣稱鑽井平台已完成鑽探作業之後,撤離了鑽井平台。

在981鑽井平台的準軍事對抗上,越南無疑是慘敗的。但越南的戰術失敗卻獲得日本與菲律賓沒能取得的戰略成功。主要原因在於越南清楚定義這是主權入侵,不惜升高衝突層級,此舉將中共的灰色行動直接在國際上曝光為黑色的軍事入侵行動,也造成中共常態巡航的成本上升而難以為繼

當然,越南這種逼近戰爭邊緣的對抗是具有高度風險的,自己也需要承擔沈重成本,所以並不足以成為對應中共灰色行動的常態模式。但越南的例子給我們一個啟示,是否有可能以低於軍事衝突的手段,加重中國灰色海上作戰的成本,以嚇阻中國在東亞海面的主權擴張行為?

東亞的地緣經濟特色是所有國家(包括中國)都高度倚賴區域外的市場、能源與全球分工,所以不管是出口導向貿易或是區域內產業分工,原物料、中間產品與能源輸入都高度依賴南海、台海與東海的航運順暢。不過,為這個開放性區域經濟繁榮提供必要的公共財,例如相對穩定的貿易體制、金融系統、技術創新,乃至於維持秩序所需要的武力保證,其實都關鍵地依賴區域外的美國。從二戰之後,美國既是東亞地緣經濟制度的創造者,也是東亞地緣政治秩序的維護者,它們構成美國對東亞區域的權力支配基礎,也是美國與日本、台灣、菲律賓這些第一島鏈海洋國家共同的戰略利益基礎

事實上,中國過去四十年來的經濟發展其實也同樣受益於這個結構。然而中共從這個結構累積大量資本與武力裝備之後,非但沒有維護這些區域公共財,反而推動海上灰色作戰。以顛覆這個區域的經濟繁榮為代價,來獲取中國共產黨維繫自己權力壟斷的政治利益。

中國擴權危害區域經濟 透過全球海運制度課責

中國海上灰色行動所依賴的後勤運輸與補給,是立基在全球海運制度的運作之上,如果這些灰色行動危害了區域海運經濟,當然可以透過全球海運制度加以課責。正如同俄國因為發動對烏克蘭的戰爭,被排除在全球金融電訊協會(SWIFT)一樣,東亞諸國也可以創造出一個區域協作準則與有效的制裁方式來加重中國發動灰色作戰的成本,抑制這種東亞戰略利益的破壞者

這個區域協作準則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建立區域內灰色行為辨識與責任歸屬準則;第二,以商業手段加重中國灰色行動成本;第三,強化區域內主權聲索國的海上司法能量與連接美軍的間接嚇阻角色。

第一,灰色作戰最核心的優勢在於行為的模糊性與碎片化,使每一次事件在面對國際責任指控時可以有推諉藉口。所以這個區域協作準則要能夠透過衛星影像、自動辨識系統(AIS)的異常航跡、海纜監測等方式匯集資料,建立跨國資料共享,將單點事件轉化為可累積、可比對的行為模式。對中國在東亞各處的灰色行動加以曝光,達成對灰色行為性質的共同描述,對執法門檻的相互承認,以及對升級界線的最低共識,將「疑似行為」轉化為「可歸責行為」

第二,中國海上民兵經常使用大型鋼殼遠洋漁船、商業註冊漁業公司名義、地方政府補助建造。這類船隻仍需保險(漁船保險、責任保險)、靠港補給、融資建造,也需要符合國際漁業規範。特別是國企的工程船與補給船,例如:鑽井平台拖船、工程施工船、海上轉運油輪補給船,它們擁有IACS(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assification Societies, 國際船級協會聯合會)船級,需要遵守船級檢核標準,需要進出國際港口,需要國際保險與再保險等一連串的國際商業服務生態系統。

如果這些船頻繁關閉自動辨識系統,參與高風險對峙,高頻率涉入碰撞或事故,因此被多國標記為參與封控、支援非法鑽探、補給灰色行動的「準軍事行為者」,則IACS可以據此鎖定高風險船舶,例如頻繁的自動辨識系統異常、可疑船對船(STS)轉運、迴避港口查驗、制裁實體相關聯等,因而要求更嚴格的登記審查與持續監控。

鎖定海上民兵船 將灰色行動風險貨幣化

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OFAC)的海運制裁指引就明確把自動辨識系統操弄、文件造假、STS等列為關鍵風險與盡職調查重點,並可對船舶、船公司、管理公司、貿易商甚至關聯金融中介者實施制裁或次級風險警示。把欺瞞航運行為與制裁風險明確化,由此引發保險人與船東互保協會(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Club,P&I Club)更傾向要求完整航次文件、貨主資訊、受益人資訊,否則拒保、拒賠或提高費率,這些高風險船舶也將面臨戰爭險與附加保費的即時調整,等同直接將灰色行動潛藏的風險貨幣化

所以儘管中國海警船艦本身不受商業船級機制的約束,灰色作戰的執行卻仰賴一個更廣泛的生態系統,其中包括嵌入於全球航運與保險體系之中的國有工程船、後勤補給船,以及海上民兵漁船。當灰色行為提高它們的營運風險,增加港口扣留率,出現自動辨識系統異常等情況時,船級審查的強化與保險費率的上調,將會間接推升維持此類行動的整體成本。

第三,這個區域協作準則的第一線執行者必須由各主權聲索國進行,所以日本、台灣、菲律賓與越南必須強化自身的海巡執法力量。美國則以聯合演訓、巡航與存在展示,對區域安全做最終保證(last resort)。

如果發生類似2025年8月11日中國海警艦艇(原056型導彈護衛艦寧德號)聯合解放軍海軍驅逐艦(052D型導彈驅逐艦桂林艦)衝撞菲律賓海岸警衛隊巡邏艦,等同以兩艘軍艦意圖撞沉菲國海巡船,美軍作為維護區域秩序的最終手段,就應該出面設定武力衝突上限,阻止中國將灰色衝突合理化成軍事對抗。美國必須提供「間接嚇阻(indirect deterrence)」的功能,不以對抗取勝,而是讓中共因灰色行動成本過高而中止,為第一線國家提供足以支撐其堅持的戰略空間

透過東亞區域協作準則,對接美國協助下的制度動員與軍事上的間接嚇阻,灰色作戰不必然只能在「忍受侵蝕」與「軍事升級」之間二選一,而可被重新設計為一套以制度、市場與治理為核心的風險預警管理系統,讓中國灰色作戰從一種低成本、高收益的主權擴張工具,轉變為政治與經濟上的負擔,即使中國可以獲得一時的戰術成功,也會轉變成戰略上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