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塗這個世代的本土角頭橫跨日治時期與國民政府來臺的戒嚴時代,這群曾是日本人又成為「中國人」的江湖中人,處在劇烈變動的時代,他們如何以自身資源回應時代的難題,讓自己存活下來?相比於外省幫派參與政治暗殺,本土角頭從事的「生意」以及與政府合作的方式更多元,例如有的地方角頭在高雄經營舞廳、秀場獲利,同時協助「清理」黨外運動。
在臺灣主流的看法裡,多半認為本土角頭是一群鬆散的組織,根植於地方的小型幫派。然而,幫派組織從來不是「真空式」出現在臺灣社會,諸如江南案到美國執行暗殺、江湖人士被國家吸收到香港從事情報工作、還有喪禮上出現日本黑道山口組賓客的蔡金塗等,皆可以一窺,本土角頭的活動並不只局限於地方,他們同時隨著臺灣外在歷史變遷,與時俱進。
在蔡金塗過世的前一年,十大槍擊要犯楊雙伍外逃到東京。蔡金塗死後第三年,萬華槍殺芳明館老大的小弟王邦駒也外逃到東京。這些例子正說明,臺灣本土角頭與國外幫派一直有所聯繫,角頭們可能比我們認識的還要「國際化」。
這個「國際化」的源頭可能要從臺灣幫派的發展歷史說起。
清末的臺灣是移民社會,多半是在福建沿海生活困難的單身男子渡海來臺。這群移民脫離了原鄉,沒有親族、家庭的支援,孤身來到異地,多會「同鄉」群聚。同鄉會館或是來自故鄉的宮廟,便成為移民們聚集群居的中心。
同鄉會館基於於同鄉情誼,除了給予物質上的支持,同時也有強烈的情感連結,創造一種「地方認同」。當來自不同地方的「同鄉」因開墾發生衝突,或是與原住民衝突,異地移民們便以同鄉會館或地方宮廟為中心群起武裝對抗。這些訴諸武力的成員,平日多半有正職,必要時才換上武力裝備。而帶領鄰里對抗的「頭人」,通常在移墾社會裡享有聲望和資源。
中國學者何頻、王兆軍研究華北南下的農民亦有相似的觀察,離鄉的農民喪失血緣託寄,於是有任何需求便求助於幫會,而當幫會需要武力動員時,這些孤立的農民又成為被動員的主力。這種狀況一樣也出現在早年臺灣的移墾社會。
由於中央力量無法有效約束邊陲地區,當這種同鄉之間的械鬥事件不斷發生,有些甚至發展成大規模民變。這種地方武力組織便是臺灣幫派最初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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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將幫派視為違法組織已是戰後的國民黨政府時期。所有的「流氓」都被列管登記,戒嚴時期還有《臺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然而,這部法律規定甚為模糊,對流氓的定義在第三條第七項的規定是:游蕩懶惰邪僻成性而有違警行為之習慣者。到底什麼是「游蕩懶惰邪僻成性」之行為?各方解釋不一,因此在促轉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檔案裡,可以搜得許多以「檢舉流氓」為名的舉報檔案。
也因為法令的寬鬆解釋,政府可以隨意因治理之需要將人入罪。法令上除了依管訓刑期分為甲到丁四級流氓。而負責舉報、監控流氓的地方警政單位,則有一套默契從行為去認定流氓分級:甲級流氓是沒有職業而鬥毆凶殺或欺壓善良者;乙級流氓是有職業而有不法情事者;丙級流氓是在黑社會中頗具勢力,對地方治安社會秩序有影響者;而丁級流氓則是不聽勸告一再違警鬧事的小流氓。
當年的警備總部主任王超凡在蔡金塗被捕後,公開指稱他是被列管的丙級流氓。何以明明是流氓,當時的政府還是放任流氓參選?如果再細究二二八事件檔案,更可以發現不管是「蚊哥」許海清還是蔡金塗,都曾是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成員。
角頭世界鑲嵌在一般庶民日常運作裡,他們本來就是地方上的「頭人」,具有協調地方事務的功能。二二八事件開槍殺死的第一位受害者便是大稻埕角頭的啞巴弟弟,角頭尋仇帶人到公署抗議,因而造成事件第一波擴大。
蔡金塗與許海清這類地方角頭在政治動亂裡,發揮了怎樣的角色有待討論。而國民政府力邀蔡金塗參選第一屆市議員,更像是過去日本殖民政府「以浪人制地方」的變形:給予權力位子,透過角頭管控這塊國民黨初來乍到的陌生土地。
這種人群聚會的管制、資源的搜集,就像是蔡金塗曾捐助救難總會、協調陣頭出巡避免群眾暴動。角頭與中央威權政府是一種既是合作,同時也討價還價的變動關係。
蔡金塗過世那年,臺灣剛解嚴,關於治理地方的一切仍屬禁忌。統治者不用「前市議員」,僅以「臺北聞人」稱之,迴避掉背後灰色的合作往來。畢竟公眾要如何評價一位亦正亦邪的「極道人物」仍充滿矛盾,「臺北聞人」便成了最不具爭議又不致太偏離事實的稱呼了。
(節錄自本書序章 千人一面的江湖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