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台北捷運殺人事件後不久,跟現在差不多的氣氛中,我在臉書寫了一段話,大意是: 有些人類行為,終究是犯罪控制跟社會改革都管不了的...
5/10晚上,那幾聲槍響後,我難以入睡。 不是因為執行死刑後覺得「正義」被實現爽到睡不著。也不是因為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前夜三聲槍響,我們身處的社會需要這個訊息嗎?這三聲槍響的迴音,的確再度引起了撕裂式的社會回應,撕裂才是重點嗎?或者還有其它的? 兩位年輕人的死亡...
其實,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都是受害者,需要時間一起走過。 卻在最近發生的肯亞事件裡,讓「受害者」這個令人傷感的名詞,所代表的意含出現了弔詭用法...
前幾天的一個早晨,我輕輕叫醒四歲的大女兒,簡單的描述了今年三月二十八日發生在內湖區,震驚全台的事件,我們討論著接下來可能的做法,在這個過程裡...
近年來台灣發生多起無差別殺人或隨機傷人事件,隨機殺人事件發生頻率升高、進入更加公共的場域、受害者年齡趨低,且行兇手段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