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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社會運動者的身心之旅》

此岸與彼岸

作者
李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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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曾任綠黨召集人,環評委員,臺灣生態學會祕書長

這是一份工作嗎?

二○○七年九月,我辭去教職,和高雄一群環境關懷者共同創辦地球公民協會,自此我成了一個專職的社會運動者。成立茶會當天,臺南妙心寺住持傳道法師前來祝賀,法師知道母親對於我辭去教職有些憂心,特別在致詞的時候開玩笑地說:「阿桑,你免煩惱啦!臺灣的環境問題遐濟(那麼多),恁囝袂失業啦!」

每逢過年,母親總是把我包給她的紅包,抽出一半,捐給地球公民基金會,這代表母親的愛和一種支持。

近百年來,整個世界翻天覆地改變著,母親不識字,在戰亂流離中辛苦上山下海餵養一家子,這樣的生命背景下,我不知道用什麼語彙讓母親理解什麼是「公民社會」、「環保團體」。許多同事在跟家人溝通要來地球公民工作時,也常會被問:「這是一份工作嗎?」

父親過世之後,母親開始上佛堂,認識了「師父」這個身分。從此之後,我就跟母親說,我的工作就跟師父一樣,是一種專門做善事,為人服務的工作啦!

我從九○年代參與或看到的環境組織,通常只有一個低薪的專職或者是兼職工作者,日常的運作多數是靠義工。當年環境組織中工作者,往往被視為年輕時燃燒熱情的過渡狀態,有一天總是要回到「正常的工作」,屆時有「正常的收入」,可以過「正常的生活」。

形成這種觀念的其中一個因素可能是,當年多數組織的成立是為了促成單一議題,或者反對某個特定的開發案所成立的自救會,這樣的組織通常是由任務編組的義工所組成,往往隨著運動已完成階段性目標,或者抗爭失敗,組織就沒有存續的必要。

但是,地球公民的成立不是為了特定個案,而是以「提升人民環境意識並採取行動,善盡地球公民之職責」為宗旨,關注山林國土、工業汙染、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促成環境與社會的永續。不僅止於個案,還上溯到國家的政策、法案,以引導生產模式和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這是一輩子都做不完的任務

民主國家中,民選政府仍主宰了政策擬定和執行,我們選出的立委和議員,代表人民議事,監督和決定行政機關的法案、預算,但也可能做壞事或做錯事。另一方面,財團是營利賺錢的機器,總是把一些成本外部化給社會、環境,和政客大玩利益輸送。

鎖定特定範疇的議題,進行政策、法案研究解讀之後,才能找到問題以及改善的方法,或者進一步採取行動促成改變,這樣的倡議工作,不可能只靠一個人,因此需要專業的公民團體長期關注和行動。我們的信念是:支撐公民團體的力量來自於社會,當這樣的社會力愈壯大,民主國家的體質就愈健康

一個國家的成敗,不僅繫於政府,更在於負責任、成熟的公民社會。

臺灣是個多元社會,從全國、地方、社區等不同層級,各有不同領域的社會運動組織,如果可以各自發展出專業,吸引更多年輕世代加入,並且在各種議題中對話、合作互補,將會使得公民社會更為成熟、更有影響力。

組織運作需要人和資源,前提是有更多民眾願意出錢出力,積極地參與,更有賴公民團體能否善用捐助資源做出「績效」來。然而,社會運動中的績效往往不容易量化,成功或失敗需要拉高視野或長時間來判斷。身處其中的運動者,往往飽受挫折。

社會運動的成敗

社會運動想要改變或對抗的世界太龐大,牽涉到許許多多的利害關係人,即使透過巨大的努力,往往結果不如自己的預期。我們如何客觀地看待運動的成果?又要採取什麼態度面對?

一九九八年開始的「搶救棲蘭檜木林運動」,是我剛踏入環境運動投入最多心力的全國性議題,這是為了搶救位於宜蘭、臺北、桃園、新竹交界大雪山區的檜木原始森林。這個運動成功阻止退輔會森林開發處,以整理枯立倒木名義破壞原始林,但保育團體和長期倡議原住民自治的部落及組織,試圖推動與原住民族共管的「馬告檜木國家公園」卻沒有成功。

當年的政治情境是,陳水扁在總統大選前承諾要成立國家公園,然而民進黨執政之後,朝小野大,結果二○○三年馬告國家公園的預算被國民黨及以高金素梅為首的無黨籍立委聯手刪除,因而沒能成立。

這個運動算是失敗嗎?

從保護原始檜木的角度來看,馬告檜木國家公園雖然沒有成立,但已經達成了階段性的成果,讓退輔會停止整理棲蘭檜木林枯立倒木的作業,如今這片檜木原始林仍在國家體制的保護下;此外,二○一六年在蔡英文總統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下,林務體系(過去林務局,現改制為林業及保育署)正積極推動與原住民族的共管機制,是否能夠成立國家公園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已經比不上當年激烈對抗的年代。

再者,每一次大型的社會運動都帶有社會啟蒙和教育的效果,當年由於陳玉峯教授對檜木林生態和臺灣林業史的宣講,加上許多組織聲援投入,許多臺灣人第一次有機會認識珍貴的檜木林,進一步瞭解過去國家公園劃設過程對原住民族的壓迫,思考自然保育的方法。

我正是受到這個運動的影響,從關心高雄柴山延伸到北部山區的森林保育;在運動歷練上,累積了國會遊說的經驗與人脈;在知識和態度上,理解到臺灣自然保育需要重視歷史脈胳、人文素養,大大開拓了我的運動視野。

如今想想,如果一直執著於當年的訴求沒有達成,而認定這個運動是否失敗,未必是客觀的態度。

我記得三一八占領國會運動結束時,不同世代和位置的運動者,對於運動達成什麼成果的「感受」相當分歧,許多年輕朋友甚至覺得三一八運動一事無成,因為當年提出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訴求並未達成。然而,事後來看,三一八拉起了抵抗中資入臺的經濟和政治防線,達成非常關鍵的歷史成就,甚至超越當年運動者所提出的訴求。

任何行業都要不斷精進工作方法,自我提升,社會運動也是如此。社會運動不能建立在錯誤的認知之上,一定要不斷增長知識,保有反省能力;如果眼前的方法和策略走不通,就要想別的辦法

或許,該自問是否有盡到最大努力,持續提升自己的知識視野和生命能量,不斷學習有益於社會的運動方法;或許也要有心理準備,社會運動的影響,應該讓歷史來評價,不是自己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