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憲政組織建構的討論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層次。第一是人性論,第二是憲法原理和立國精神,第三是組織原則,第四是組織與制度的具體安排...
在中文裡頭,「黨」這個字往往帶有不好的意思,如「黨同伐異」、「結黨營私」,但是當我們接觸西方民主制度以後,卻說政黨政治是責任政治與民主的基石...
我提出國是會議的主張,馬總統卻以朝野領袖會來回應。這正說明了我們思維的不同:我認為台灣目前需要的,是團結這個社會、擴大公民參與、政黨傾聽人民...